商标异议是商标在初步申请的时候,商标局对初步审定的商标,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,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,对初步审定、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,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,经调查核实后,做出裁定。
那么商标为什么会被异议?其实,商标异议实质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所进行的社会异议,包括在相同或类似商品(或服务)上使用相同或近似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在先申请人的异议。
当然,异议除上述原因外,还有违反《商标法》规定的禁用条款或其他规定等。所以,才会有商标被异议情况出现!
如果商标被异议,申请者可向商标局提出,当对商标局裁定不服的,也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。一定要记住,商标公告以后,异议期只有短短三个月时间,后市不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