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,《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》有3种:其中A、B开头均只允许为企业之间提供药品交易服务,不允许向个人销售;C开头的为网上药店向个人提供药品(不包括处方药)交易服务。
药店B2C商城如:金象大药房、康爱多等需要以下证书:
1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(C类),证书编号规则:京C20111234、粤C20101234
2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
3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
4、药品经营许可证
5、GSP认证证书
6、食品流通许可证(针对保健品品类)
7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(针对医疗器械品类)(如需出售隐形眼镜及护理液 需所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明显标识经营范围包含第三类(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))
8、ICP备案信息展示
第三方平台如:京东医药城、天猫医药馆;
1、针对第三方平台向个人零售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
2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
3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
4、ICP备案信息展示
严格意义上讲现在还没有针对京东、天猫这样的第三方平台向个人销售药品的资质。
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A证继续现行标准(为国家局审批,全国只有43张。交易服务平台,只能做为药品生产企业、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平台服务商,不得向个人提供药品销售服务),所以互联网药品A证只会越来越抢手。相信接下来相应医药电商平台的增加或将井喷。所以,我们可以预计,未来医药电商的数量很可能快速增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