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以来,很多人觉得商标均是文字、图形这些可视性的有形实物商标,未曾想,有声无形的声音亦可成为商标之一。
《商标法》声音可以用来作为商标注册。声音商标与其他可以做为商标的要素(文字、数字、图形、颜色等)一样,要求具备与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基本功能(即必须具有显著特征)。
作为我国唯一面向全世界广播的国家广播电台,得知消息后,闻讯而动的国广(中国国际广播电台)随即提出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,2016年被核准注册成功。亦是我国首件提出注册申请成功的声音商标。
作为“以声夺人”的广播媒体,人声、音响、音乐,被称为“广播三要素”。这无疑是广播媒体独家、独特的“媒资”(媒体内容资产)和重大利好。现如今,各地媒体,特别是中央省级媒体,对于老旧历史音频资料进行了数字化抢救储存,形成音频媒资,有些已经实现了重新包装、商业变现。一些电视台也同样重视视频媒资的编目收录管理。那些有价值、有独创性的声音、旋律和音乐,变资料为资产,成为媒体无形资源。
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14日,我国共有678件声音商标申请,然而真正成功注册的凤毛麟角。除了京东、腾讯等互联网行业是申请大户之外,媒体亦是不甘人后。
为何这些显著性、公认度高的央媒声音商标注册不易?这是因为声音商标有别文字和图形,需要更加显著的区别特征,在准备材料方面要求也更加严格。在描述方面不能包括别人在先注册的商标。因此,注册成功少,难度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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